引言:2011年,中國紅十字會在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中出現了事件,其公開的官員錢款流失,紛紛引起了社會的關注,其實事件背后也涉及了法律層面的問題,那么我們需要從哪些角度去了解這次事件呢?
郭美美起初作為中國紅十字會的形象大使,由于其夸夸其談的言辭和不分場合的張揚,讓中國紅十字會的形象不僅沒能起到包容公正、溫情惻隱的功效,反而招來了挑戰(zhàn)者的詬嘲和挖苦。隨后事件的真相曝光,公共輿論的導向就被定性為 “一個形象大使消失了1600萬元善款”。
第一個法律問題:那么第一個問題就出現了,錢款是否到位?在這次事件中,因為郭美美答應讓錢款全部落地當地醫(yī)院,而紅十字會則是將一半的款項放在了公共基金中運營,導致總體在雇傭費、后勤支出和采購方面的開支不匹配。后續(xù),國務院等部門定調雇傭費等開支并不是形象大使消失了“善款”,也是指責紅十字會會計和財務人員錯誤操作的問題;
第二個法律問題: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團體法》中明確規(guī)定,社會團體成員、工作人員工資、津貼、獎勵費、培訓費、勞務費以及其他合法費用的支付,應當按照職務、工作量和工作質量等原則發(fā)放,嚴禁將社會團體的財產轉移或者侵吞被監(jiān)督的權利和監(jiān)管機關的執(zhí)行職權之外。
第三個法律問題:既然已經確認現有的余額和實際使用有差異,那么就需要對這些差異進行歸解。在網絡熱傳中,郭美美承認自己曾經在博客中夸夸其談,“我有豪宅、豪車,都是用賭博和制假所得的投資回報”。還有消息最近爆出,郭美美名下的資產被查封,金額高達2億元人民幣,涉及房產和車輛等的財產,大家都在猜測這些財產的來源和郭美美的底細是^不是確實如此呢?
第一個問題:事件對紅十字會的繼續(xù)發(fā)展造成了壓力。早年間,中國政府和社會組織都希望紅十字會成為“中國版紅十字會”,紅十字會所面臨的問題和逆境一直是它發(fā)揮不了作用的扭曲和挪用,包括近年來,其在維權和慈善捐贈領域也曾因不透明性而引發(fā)爭議;
第二個問題:在中國當前的這個社會形態(tài)下,公民社會需要大力發(fā)展。除了官方統一管理和監(jiān)管的社會組織,公共利益編輯、代表自身榮譽的行為,以及依然可以建立起許多個體慈善投資者和團體慈善捐贈者。但總體來看,在公共慈善捐贈領域,官方在扶貧濟弱、支持災難救助等方面的作用少之又少,更多時候還需要民間的捐贈和募捐,如果慈善捐贈的過程不透明,最終受益人受損害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。
第三個問題:在網絡時代下,信息傳播速度和范圍變得相當快,同時也可能出現對事實和真相的誤解。從郭美美事件的發(fā)生,從它帶來的短暫驚悚,我們不難發(fā)現,在這個未來向前一步,我們急等待的世人還需要平衡——既需要對技術的把握、對公共事件的迅速處理,也需要對不成文規(guī)范和道德法律的留存,這是我們需要追求的,也是中國社會需要繼續(xù)發(fā)展和前行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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